新出臺的燃油條例被稱為“2020年硫上限”,要求從2020年1月1日起,所有的船舶都必須使用低硫燃油(硫含量不超過0.5%)。國際海事組織(海事組織)提出的新條例是旨在減少海洋污染和排放的若干國際倡議的一部分。
所有航運公司都有義務遵守這一規定,并在公海和沿海地區大幅度減少排放。
據悉,ZIM已經做好了滿足新要求的準備。ZIM完全支持新的條例,這些條例將對我們的海洋和環境狀況作出貢獻;ZIM在可持續發展和環境意識方面一直處于領先地位,這也體現在其政策和戰略中。
監管影響
新規定將影響到該行業的所有利益相關者。
目前預計遵守這些規定將對航空公司造成重大的成本影響。航運公司將無法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。因此,ZIM將實施一個新的燃油系數(NBF)來補償這一額外的成本。NBF將與基本的海運分開收費。新的燃料系數將取代所有現有的燃料費用。[1]
ZIM為了幫助客戶提前計劃并為預期的變化做好準備,引入了一個簡單的公式,可以根據以下參數方便的計算出變化后的關稅:
燃油價格X交易系數=新燃油系數(NBF)
上述公式所使用的燃油價格為某一行業主要加油港的平均燃油價格,“貿易因素”反映的是考慮貿易不平衡的情況下,每條TEU的往返航次的平均燃油消耗量。
基于上述公式,新的燃油系數將于2019年2月15日[2]開始實施,以使客戶在2020年1月硫上限法規生效前能夠體驗到該公式的工作方法。必須指出的是,在需要監管機構批準的行業中,可能會有較晚的實施日期。[3]
請注意,由于加油要求,新的硫上限規定將在2020年1月1日前生效。因此,以低硫燃料為基礎的新燃油系數的更新將從2019年第四季度開始,或者從要求開始使用低硫燃料的日期(以較早的日期為準)開始。
2019年2月15日以后生效的已簽訂合同中的燃油配方,在合同終止或到期前(視情況而定)繼續有效。
然而,從2019年第四季度或ZIM開始使用LSF的日期(以較早日期為準)開始,此類合同中公式中的燃料價格元素將基于低硫燃料。
[1]除與IMO、歐盟或其他政府當局定義的特定排放控制區(ECA)相關的燃料費外。
[2]以高硫燃料(IMO 380)的燃料價格為基礎,直至LSF生效
[3],例如受《美國海運法》或《中國海運條例》等規管的行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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