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,海關公布調整報關單資料后,很多小伙伴表示懵懵懂懂,表示不會填寫資料,那么,現在,小編跟你一起來填寫。
“商品編號”這個欄目,這是關檢合一后,非常重要的一個字段。修改后,由原來的10位數字變為13位組合代碼。新版公告的填單規范是這樣表述的:
三十四、商品編號
填報由13位數字組成的商品編號。前8位為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商品目錄》確定的編碼;9、10位為監管附加編號,11-13位為檢驗檢疫附加編號。
這就是大多數朋友關注的,多出來的3位數是個啥?
先查了再說:
三家一致!
那么上三家鏈接:
http://service.bjciq.gov.cn/ciq_entServiceSystem/framework/ciqCode/QueryCIQCode/listshow.do
https://e-service.shciq.gov.cn/shesp/
http://service.gdciq.gov.cn:8000/jyzhxx/member/eciq/z_bbd_ciq_hs_code/index.jhtml
其實,從13位的數字的代表含義來說并不復雜,原來的報檢員最熟悉的數字了,只是現在大多數的報關行并不同時也有報檢申報業務,所以有些報關員并不熟悉這3個字段。前8位大家都很熟悉了,9、10位為監管附加編號,11-13位為檢驗檢疫附加編號。根據CIQ的代碼樣式和原來的海關編碼,參考下表:
10位HS編碼+3位CIQ代碼=新版報關單13位的海關編碼
在我們現在的單一窗口的報檢申報界面里也是可以看到這13位海關編碼的新格式的。
請大家不用擔心這個CIQ編碼的查詢,單一窗口改版后,這13位的代碼會自動彈出,進行勾選即可。等正式啟用新的報關單以后,就要在報關申報的界面中勾選正確的13位數字的新編碼進行申報。
規范填制攻略
進口貨物報關單
進口貨物報關單增加9項:“頁碼/頁數”、“境外發貨人”、“貨物存放地點”、“啟運港”、“入境口岸”、“最終目的國(地區)”、“報關人員證號”、“電話”、“自報自繳”(在表體商品項下方打印);
修改5項:原“收發貨人”修改為“境內收貨人”、原“進口口岸”修改為“進境關別”、原“運輸工具名稱”修改為“運輸工具名稱及航次號”、原“裝貨港”修改為“經停港”、原“隨附單證”修改為“隨附單證及編號”;
刪除2項:“錄入員”、“錄入單位”;
位置變化3項:“集裝箱號”、“境內目的地”、“申報單位”。
出口貨物報關單
出口貨物報關單增加7項:“頁碼/頁數”、“境外收貨人”、“離境口岸”、“原產國(地區)”、“報關人員證號”、“電話”、“自報自繳”(在表體商品項下方打印);
修改4項:原“收發貨人”修改為“境內發貨人”、原“出口口岸”修改為“出境關別”、原“運輸工具名稱”修改為“運輸工具名稱及航次號”、原“隨附單證”修改為“隨附單證及編號”;
刪除2項:“錄入員”、“錄入單位”;
位置變化3項:“集裝箱號”、“境內貨源地”、“申報單位”。
進境貨物備案清單
進境貨物備案清單增加12項:“頁碼/頁數”、“境外發貨人”、“合同協議號”、“包裝種類”、“貨物存放地點”、“啟運港”、“經停港”、“入境口岸”、“最終目的國(地區)”、“報關人員證號”、“電話”、“自報自繳”(在表體商品項下方打印);
修改4項:原“收發貨人”修改為“境內收貨人”、原“進境口岸”修改為“進境關別”、原“運輸工具名稱”修改為“運輸工具名稱/航次號”、原“隨附單證”修改為“隨附單證及編號”;
刪除2項:“錄入員”、“錄入單位”;
位置變化3項:“集裝箱號”、“境內目的地”、“申報單位”。
出境貨物備案清
出境貨物備案清單增加10項:“頁碼/頁數”、“境外收貨人”、“合同協議號”、“指運港”、“離境口岸”、“原產國(地區)”、“包裝種類”、“報關人員證號”、“電話”、“自報自繳”(在表體商品項下方打印)。
修改4項:原“收發貨人”修改為“境內發貨人”、原“出境口岸”修改為“出境關別”、原“運輸工具名稱”修改為“運輸工具名稱/航次號”、原“隨附單證”修改為“隨附單證及編號”;
刪除2項:“錄入員”、“錄入單位”。
位置變化3項:“集裝箱號”、“境內目的地”、“申報單位”。
新 報 關 單 填 制 規 范
以下規范是按新版報關單項目從上到下,從左到右的順序填制,共有42項填報規范。篇幅有限,如需規范資料可復制鏈接獲取。
鏈接地址:
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QHj0w5rA-H_sq5Xc84vcOQ
相關參數填寫查詢: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427/302442/tgcs/gjrhbftgcscxjxz/inde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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